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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讯

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联合国难民署初级专业人员(JPO) 合作项目遴选工作启动

 

国家留学网信息显示,根据与有关国际组织签署的合作协议,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继续选派优秀青年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联合国难民署(UNHCR)任职初级专业人员。2025年计划选派10人,期限为12-24个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提供的JPO岗位涉及高等教育、文化与创业产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文化多样性等,工作地点为开罗、加德满都、多哈和内罗毕。联合国难民署(UNHCR)提供的JPO岗位涉及保护、数据科学、法务、业务分析和应急准备等,工作地点包括达喀尔、哥本哈根和日内瓦。申请人须于2025年4月10日0时-4月21日14时进行网上报名。

具体内容一起来看——

 

- 小贴士 -

关于JPO

初级专业人员,即Junior Professnioal Officer,英文简称JPO。初级专业人员方案计划为年轻专业人士提供国际工作经验,同时支持联合国的发展目标和捐助国的多边合作。初级专业人员的选送主要基于联合国与捐助国之间的双边协议,申请人应年满18岁并不超过32岁,且符合拥有高等学历和2年以上工作经验等条件。

 

 

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联合国难民署初级专业人员(JPO) 合作项目遴选工作启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签署的合作协议,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优秀青年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难民署任职初级专业人员。

申请人须于2025年4月10日0时-4月21日14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受理单位请于2025年4月30日前通过信息平台提交推荐公函、初选名单和申请人电子材料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有关项目的具体介绍、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及说明、时间安排等详见附件。如有问题,请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选培部联系。

电  话:010-66093594/3334

邮  箱:gjzz@csc.edu.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座13层(邮编:1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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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难民署初级专业人员(JPO)合作项目指南

 

一、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难民署签署的合作协议,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优秀青年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难民署任职。

二、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

2025年计划选派10人。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初级专业人员(JPO):12-24个月。

3.任职岗位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供岗位(4个),详见附件。

联合国难民署提供岗位(6个),详见附件。

4.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将参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难民署相应国际职员同等待遇标准向JPO提供资助。

三、申请条件

符合《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强烈到国际组织的工作意愿和职业理想,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为祖国服务的强烈事业心、责任感、献身精神。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3.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4.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2岁(1993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和2年以上工作经历(国际组织实习经历可计入工作经历),其中:

(1)国内申请人应为有关部委、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2)国外申请人应为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国际组织实习项目资助9个月(含)以上,且目前正在国际组织以短期合同身份任职的工作人员或2025年从国外高校毕业的硕士生、博士生。

6.精通英语,同时掌握其他联合国官方语言者优先。每个岗位要求略有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7.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熟悉国际合作规范。能够适应国际工作环境,以及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8.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每个岗位对专业背景等要求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9.本项目不接受曾在或正在国际组织任JPO、YPP的人员或国际组织正式职员申请。

四、申请受理

1.申请人应于2025年4月10日0时-4月21日14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按照申请材料及说明和网上报名指南(合作项目)完成网上报名,并按照系统提示上传规定格式的有关材料。

2.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以下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负责申请受理工作:有关高校负责受理本校人员的申请;国内其他人员的申请由所在省/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负责受理(详见受理单位一览表。已在国内注册学籍的学生(含正在外学习的联合培养学生)及工作关系在国内的人员均应通过国内单位推荐,由国内有关受理单位负责受理。

在外留学人员的申请委托现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所在国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负责受理。

申请人所在国无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可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受理机构一栏勾选“无驻外教育处组国家申报”,主动联系驻外使领馆负责留学生管理工作的部门并将纸质申请材料复印件交由其审核,由其出具同意推荐意见,并传真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使(领)馆意见接收电子材料。无使(领)馆推荐意见的申请材料,不予接收。

受理单位应在2025年4月30日前审核材料,并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申请人的书面材料由受理单位留存,留存期限为2年。受理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五、评审及录取

1.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进行评审,确定候选人后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难民署推荐。评审时间将通过申请人电子邮箱通知本人。

2.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难民署将对推荐人选进行审定,确认录取人员名单及岗位安排。

3.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难民署意见,确定资助名单并录取。

六、派出管理

被录取人员应按照《2025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指南》和本项目录取通知有关要求办理派出手续并按时派出。

七、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10-66093334/3594

电子邮箱:gjzz@csc.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选培部

邮编:100044

 

- 申请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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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提交材料及说明

(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

 

一、应提交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两封专家推荐信(英文)

4.外语水平证明

5.成绩单(本科及以上,英文)

6.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7.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8.个人陈述(英文)

9.工作经历证明(2年及以上,初级专业人员申请人须提供)

10.规定格式的个人简历(英文)

11.国内及留学所在国出入境记录(国外申请人需提交)

12.单位推荐公函(受理单位上传)

请按以上顺序准备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

二、申请材料说明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申请人需先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改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

2.《单位推荐意见表》

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完成网上填报内容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在网上填报阶段此表不能显示)。推荐意见表应由单位负责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主管部门填写。推荐单位应在仔细确认表中列明所在单位的责任与义务且无异议后,再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内容。

注:凡来自有关高校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各校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来自其他单位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各受理单位名称及受理范围详见国家留学网受理单位通讯录)。

未提交单位推荐意见的,或单位推荐意见为“材料不属实”、“所在单位不推荐”的,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3.两封专家推荐信

推荐人应(曾)为申请人导师/主管负责人或同事,能够客观详实地对申请人进行评价和推荐;推荐信应为英文拟就,使用推荐人所在单位专用信函纸(有单位抬头名称)打印并由推荐人本人签字。对于在职或曾在国际组织实习的申请人,一封推荐信应由工作单位或曾实习国际组织开具。

4.外语水平证明

如申请人掌握多门外语,须上传相应的外语水平证明,如雅思/托福考试成绩、外语专业考试成绩、往年开具的出国留学人员回国证明、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5.成绩单

需提交英文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扫描件。

6.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申请人应提供所持有的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的扫描件及英文翻译件。如申请人为在校生,需提供院校签字/盖章的在籍证明扫描件。在籍证明应明确学生在读年级和学制。

-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应提供院校签字/盖章的在籍证明扫描件。

-硕士、博士毕业未满一年的国内在职人员应提供学历学位证扫描件。

-硕士、博士毕业后未满一年,目前正在海外国际组织实习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扫描件以及海外实习合同/工作经历证明。

7.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应上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8.个人陈述(Personal Statement)

提交英文个人陈述,包括意向国别和岗位以及选择原因(应选择1个意向岗位),是否服从调剂,申请动机,对于申请单位及岗位的基本认识,现从事专业与申请岗位及有关国际组织的相关性,个人工作规划等,字数不限。个人陈述将被提交至有关国际组织。

9.工作经历证明(初级专业人员申请人须提供)

-国内申请人应提交在职证明。

-国外申请人应提供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9个月(含)以上的证明材料及其他工作经历证明(总工作经历须超过24个月)。

10.个人简历(英文)

请申请人下载个人简历模板,用英文填写并签字后扫描上传,未使用规定格式的简历模板或简历内容填写不完整将影响录取结果。个人简历将作为个人申请资料提交至有关国际组织。

11.国内及留学所在国出入境记录(国外申请人需提交)

国内出入境记录应通过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移民局”小程序查询,下载查询结果后上传(应上传最近一年的出入境记录,无出入境记录者应上传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留学所在国出入境记录应提供个人护照出入留学所在国有关信息页扫描件或由留学所在国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扫描件。

12.单位推荐公函(受理单位上传)

受理单位应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指南规定的受理报送截止日前通过信息平台提交推荐公函、初选名单和申请人电子材料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书面材料。

※注意:有关国际组织会根据岗位数量和要求确定相应岗位最终录取人员。国际组织可能根据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补充材料并另行考核,具体以国际组织要求为准。

 

 

网上报名指南(合作项目)

 

一、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请申请人登录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留学身份类别”请选择——国际组织类。相关填写内容如下:

1.基本情况——请申请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申请人是在校学生的,请在“现工作单位”栏填写现就读院校的中文官方名称;在“参加现工作时间”栏填写入学时间。

2.外语水平——请根据本人掌握的所有语种进行选择。在是否达到外语合格条件项选择“是”或“否”。

※注意:请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外语合格条件,并根据填写的合格条件上传相应的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如:

(1)外语专业:外语专业本科(含双学位)以上毕业的,需提交相应学历学位证明及外语专业考试证书(如英语专业八级、俄语专业八级等)。

(2)曾在国外学习工作: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的,可以提供以下所列任一:

①往年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②可认定留学期限、留学单位和学历的相关佐证材料:

-曾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应提供:国家移民管理局官网打印的本人出入境记录、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曾在国外工作或研修人员应提供:国家移民管理局官网打印的本人出入境记录、曾留学单位及国内派出单位人事部门分别出具的在外学习或工作的证明。

-对曾留学国与拟留学国使用语言不一致的,须另行提供曾留学单位出具的工作语言为相应语种的证明。

(3)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等外语水平考试达到合格标准(雅思6.5分以上,托福95分以上)的,需提交相应合格的成绩单。

3.教育工作经历——请按照申请表的每一项提示要求进行填写:

(1)国内接受高等教育或进修经历:从本科阶段起。

(2)境外学习/工作经历:如曾在国外交流或学习/实习,均可在此栏填写。

(3)国内工作经历:除国内工作/实习外,在读期间的校内工作、社会实践等均可在此栏填写。

4.主要学术成果——请按“最重要-重要-一般”及“时间近远”依次填写,至多4项。

5.主要学术成果摘要介绍——请填写两部分内容:

(1)学术成果:请列举与申请岗位相关的学术成果清单及摘要。

(2)实践及工作经历:包括时间、工作单位、职务、工作内容、主要成绩、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

※注意:我们将会对申请人填写的内容进行核实,请确保所填写内容真实有效。

6.研修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个人意向:从国际组织公布的岗位需求列表中选择1个意向岗位并陈述理由,以及与自身所学专业的相关性;

(2)是否服从岗位及国别调剂;

(3)对申请的国际组织及岗位的基本认识;

(4)工作期间的个人计划及其他。

7.国外邀请人(合作者)——此栏不填写。

8.申请留学情况——请按顺序填写以下内容:

·申请留学身份:请根据申请岗位选择实习生、访问专家或初级专业人员(JPO)

·申报国家/地区:请根据意向岗位的国别在下拉列表中选择

·申报项目名称:国际组织实习项目

·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拟申报的国际组织合作项目

·计划留学单位:请根据国际组织总部及地区办事处名称选择相应单位

·受理单位名称: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受理单位

·留学专业名称:请填写现从事的学科专业

·具体研究方向:请选择意向岗位编号(如,UNDP-1576、IFAD-1等,详见当年当批次国际组织岗位需求一览表)。

※注意:意向岗位编号应与研修计划中的意向岗位一致。

·重点资助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可选择列表最底端的“不在所列学科中”(此项不作为评审依据)

·申请留学期限:3-12个月

·申请资助期限:请与“申请留学期限”一致

·是否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如曾享受过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基金资助,请如实填写具体时间。

二、上传申报材料

完成申请表填写、保存后,即可点击左侧“上传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分为“必传”、“非必传”两类,申请人须按要求将“必传”材料全部上传后,方可提交申请表。“非必传”材料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上传。

※注意:所上传的材料须为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MB。如材料为多页,必须合并成为一个PDF格式文件上传,否则后上传文件将覆盖先上传文件。

三、完成网上报名

申请表所有项目填写完毕并完成“必传”材料上传后,点击左侧“提交申请表”。成功提交后,系统会根据填写内容自动生成《国际组织类申请表》和《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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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神州学人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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